2018年8月18-19日,“中国农村改革40年:农民合作社发展的理论与实践”学术研讨会暨第六届“中国合作经济中青年学者工作坊”在杭州顺利召开。商学院马彦丽教授参加本次会议。
会议围绕我国农村改革40年来农民合作社发展的历程和经验,对我国当前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有关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和探讨。其中,我院马彦丽教授作了题目为《农地股份合作社的固定租金契约优于分成契约》的主题发言,该发言主要讨论当前农地流转中,政府提倡的保底分红和实践中固定租金契约大行其道的背离现象。她从两个层面讨论农地股份合作社的租金契约安排:一是在土地出租人与承租人层面上,认为在当今中国农业生产约束条件下,由于政府投资土地改良、货币地租普及、技术进步和农业保险的发展以及有效控制契约中的相关属性,使农地股份合作社的固定契约成为优于分成契约的制度安排;二是在完善合作社治理结构的层面上,考虑大量兼业小农参股合作社以及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政策,认为由于集体行动的逻辑、农户土地承包权不完整以及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权缺乏竞争市场,完善合作社治理结构的可能性很小。崇州市以分成契约为特征的农业共营制不过是政府补贴出来的高成本土地经营制度,不具备代表性和推广价值。
本次会议全面分析和探讨了改革开放以来农民合作社的理论及实践问题,使参会老师从广度和深度上加强了对农村合作社领域的认识。同时,通过与专家学者的深入交流,为参会老师以后开展学术合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