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和改进我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一步理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管理体制,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社政[2000]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健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管理体制,完善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体系
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以培养学院(部、所)管理为主的体制。
学校成立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负责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宏观管理和指导。研究生工作部下设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各学院(部、所)党总支(直属支部)具体负责本单位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将研究生的日常管理纳入本单位的学生管理体系。各学院(部、所)根据需要设置专(兼)职辅导员(班主任),具体负责本部门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研究生导师要充分发挥教书育人的作用,在指导工作中,积极做好并协助本单位做好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学校成立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会,负责全校研究生的思想状况调研以及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工作。研究会领导机构由学校领导、研究生学院和学位办领导以及各学院(部、所)党总支(直属支部)书记组成。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办公室负责研究会的日常工作。各学院(部、所)根据需要成立本单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分会,负责本单位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研究工作。研究分会由各单位党总支(直属支部)书记或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负责。
二、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把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落到实处
研究生工作部履行以下工作职责:指导、协调相关学院(部、所)党总支(直属支部)开展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协助校党委各职能部门指导全校研究生的党建工作;协调校团委和各学院(部、所)开展团组织建设工作;指导研究生会与研究生社团开展工作;开展研究生学风建设工作;开展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调研工作;组织开展研究生业余党课培训;完成校党委安排的其他工作。各学院(部、所)党总支(直属支部)的工作职责是:组织有关人员落实学校制定的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计划,做好本单位研究生管理工作,组织本单位研究生参加全校性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做好本单位研究生日常学习、科研、生活和就业中的思想教育工作;负责本单位研究生的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毕业鉴定、奖惩等工作;指导本单位研究生党团组织、研究生分会和班委会开展工作;协助组织本单位研究生参加业余党校培训;组织本单位研究生的社会实践活动;完成有关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其他工作。
研究生辅导员(班主任)的工作职责是:抓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学生努力学习思想政治理论课,指导研究生班级开展专题思想教育活动,组织好政治学习和政治活动,对研究生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形势政策、道德法律和校风校纪教育;开展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及时调查分析研究生思想状况和思想动态,重点做好心理有障碍、学习和生活有困难等研究生的工作,及时掌握、上报并处理学生意外情况和突发事件;协助党支部做好研究生党组织的建设工作;协助团组织开展思想教育、社会实践、文化教育和科技活动,加强团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做好研究生管理工作,及时传达上级部门的指示,做好入学教育、思想政治考评、奖学金评定、学生困难补助、医疗保险、助学贷款、违纪学生处理与教育、学生宿舍文化建设、毕业生就业指导和就业教育等工作,做到上行下达。
研究生导师的工作职责是:及时了解研究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培养研究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品德修养;培养研究生严谨的科研态度和良好的学术道德;协助做好研究生入学教育、政治思想品德考评、毕业教育和就业教育等工作;参与研究生违纪处理、意外情况和突发事件的处置。
各学院(部、所)党总支(直属支部)根据工作需要和研究生党员人数,设立研究生党支部或党小组。研究生党支部(党小组)在班级建设中要发挥核心作用,其主要任务是: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全班时事政治学习;过好组织生活,做好党建工作,发挥党员在各方面的先锋模范作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研究生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
各学院团总支要设立研究生团支部。没设团总支的部、所,可成立校团委直属支部,直接受校团委领导。研究生团支部的主要任务是:搞好团的建设和团员管理;主动向党组织推荐、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协助党支部和班委会开展各项活动。
校研究生会是全校研究生的群众性组织。校研究生会在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和校团委的指导下开展工作。校研究生会的主要任务是:组织开展适合研究生特点的科技、学术、文体和社会实践等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宣传学校的中心工作,反映研究生的意见和要求;协助学校有关部门做好研究生的思想、教学、后勤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各学院(部、所)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学院(部、所)研究生分会和以年级为单位成立班委会,在学院(部、所)党总支(直属支部)和团总支指导下开展工作,其工作任务主要是围绕思想、学习、生活、文体等方面组织开展课外活动,做好自身的管理与服务。
四、加强对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考核,确保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学校定期组织对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考核工作,对考核优秀的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减少其下一年度研究生招生计划。考核工作由研究生工作部具体组织实施。
依据《河北经贸大学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细则(试行)》(校党文[2007]35号)和《河北经贸大学辅导员、班主任考评办法(试行)》(校学字[2007]54号),学校每年对全校研究生辅导员(班主任)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研究生学院具体组织。
依据《河北经贸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条例》(校学位字[2009]5号)和《河北经贸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考核办法》(校学位字[2006]2号),学校对研究生导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校学位办具体组织实施。
五、保障经费投入,促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顺利开展
学校每年根据研究生人数,按照每生50元标准划拨研究生活动专项经费。其中按照每生20元标准向研究生学院划拨研究生活动经费,由研究生学院管理,用于全校性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研究生活动支出;按照每生30元标准向各学院(部、所)划拨研究生活动经费,由各学院(部、所)党总支(直属支部)管理,用于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研究生活动支出。